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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克辛教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


   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,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,近期,教育部公布了《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》(教人[2014]3号),对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,我校刘克辛教授荣获“全国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,他也是我校继1989年郎志谨教授、1993年苏成业教授获此荣誉后,第三位获此殊荣的教师。

(组织人事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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